大中和土地公文化祭全國攝影比賽
為配合2012大中和土地公文化祭活動,宣導及提升優質廟會藝術文化,為傳統藝術文化活動留下美好的見證。
活動時間:101.11.09~101.11.11
活動地點:新北市大中和地區、力行福德宮及其周邊申請使
用道路。
獎勵方式:金牌獎一名,獨得獎金貳萬元及獎狀乙面
銀牌獎二名,各得獎金捌千元及獎狀乙面
銅牌獎三名,各得獎金伍千元及獎狀乙面
優選獎十名,各得獎金一千元及獎狀乙面
佳作獎三十名,各得獎金伍佰元及獎狀乙面
參賽資格及攝影主題:
1.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踴躍參加。
2.每位參賽作品限10張,且前3名每人限得一獎。
3.限以主辦單位於民國101年11月9日至11月11日 大中和土地
公文化祭活動期間,所舉辦之各項活動、文化、景觀之作品。
作品規格:
正片或數位皆可,惟負片、拷貝片、翻攝或不符規定作品不予評選,數位檔須PC可讀取格式。
【正片作品】:一律用專業正片拍攝,規格不拘。參賽作品沖印8×12吋照片(不得特意格放),背面貼妥報名表,並與作品之原片及數位沖洗圖檔光碟一同寄往參賽(正片請勿黏貼在相片或報名表上)。
【數位作品】:數位圖原始檔規格須為有效畫素1,000萬畫素以上。參賽作品須沖印8×12吋照片(不得特意格放)背面黏貼報名表,與原始圖檔光碟一同寄往參賽。
(一)參賽作品為彩色照片,得以數位影像軟體作髒點修除,惟作品不得裝裱、加色、格放、合成、彩繪、刪修背景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理影像。
(二)參賽作品每人限10件,連作不收。每件作品均須附報名表,浮貼於作品背面,並須於報名表上親筆簽署著作權讓與同意書。
(三)原始檔應另轉存TIFF或JPG(最佳品質)另建資料夾儲存。
(四)參賽者所繳底片、光碟與參賽作品不符或未繳交底片之母片、光碟者,以及未親筆簽署報名表著作權讓與同意書者,一律取消得獎資格,不得有異議。
報名表索取:
請洽力行福德宮服務台或於力行福德宮部落格下載報名表使用。
註:(報名表內容)
1.著作權讓與同意書
2.作者姓名、電話、手機號碼、通訊處及E-mail
3.作品主題、作品內容介紹(限100字內)
5.拍攝時間、拍攝地點
(填妥浮貼於參賽作品背面,每件作品限貼一張。本表可影印使用。)
收件日期:
自民國101年11月20日起至101年12月20日止(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)
收件地點:
作品及報名資料請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『力行福德宮』。
地址:新北市中和區圓通路162巷2號/電話:02-2248-4646
註:郵件外封須註明參加『2012大中和土地公文化祭攝影比賽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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